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談謀論政:新聞自由與言論自由~

昨天去新紀元學院开漢服生活營的會議(其實我等到很遲才去開會),無意中得到一份關於新聞自由的紙,就想起之前有所謂的快閃一族爲了捍衛新聞自由而辦的快閃行動。 前不久自由之家公布的全球196个国家的新闻自由排行榜中,我国与遭战争蹂躏的赞比亚及阿尔及利亚齐齐排第141位,甚至还落在排名第134位的巴基斯坦及利比里亚等其他战乱国家之后,并与全球63个国家齐被归类于新闻”不自由“国家。 我国联邦宪法第10(1)(a)条文赋予国人言论自由的权利,及第10(1)(b)条文赋予和平集会的权利。然而政府却没有因而重视且废除一些压抑新闻、言论自由的行动,反而践踏人民宪法权利的事件层出不穷:   *  2月26日,内政部发出警告信,要求《星报》解释刊登其执行编辑针对回教法律课题所发表,题为《说服而非强迫》(Persuasion, not compulsion)的评论文章,该报也就该文章向其读者道歉。    * 3月,内政部“劝告”《中国报》采取纪律行动对付报道总警长递函辞职的总编辑。该报立即执行“劝告”,要该报总编辑停职两周,同时就该报道在该报封面刊登道歉启事。    * 首相夫人对NTV7的政论节目《非谈不可》进行政治干预,导致NTV7进行“三不”自我审查,包括:(1)不准讨论政治课题;(2)不准邀请在野党人士上节目;和(3)不准讨论原定在4月22日的“乌雪补选”课题。    * 国营电视台第二电视在诗巫战火点燃前,腰斩制作人周泽南所制作的砂拉越巴贡水坝系列专题节目,据说马来西亚电视台总监依布拉欣雅亚也曾表示因担心节目内容将影响国阵在诗巫补选的胜算,而直接下令腰斩该节目。 壓抑言論是不少歷史國家強權爲了穩定自己的權勢而常用的手段,然而強權壓制下能否就能穩定自己的政權?歷史證明這只會照成更加強大的反撲,也是導致國家走向沒落的主因。試問沒了言論自由,同樣的代表著許多問題或者事件,甚至許多足以影響國家發展或者滅亡的都會被掩蓋著。 其實馬來西亞新聞自由的評價會那麼差,主要是馬來西亞擁有不少壓抑新聞自由,言論自由的惡法,比如:印刷與出版法令、內安法令、機密法令及煽動法令。只要馬來西亞政府能下定決心廢除或修改這些法令,使得當權者不能借由這些法令或者濫用這些法令,相信排名可提升不少。 然而現今政府是否是真想透過新經濟模式(NEM)來將馬來西亞轉為高收入知識型經濟呢?新經濟模式裏面注重積極開發人才,鼓勵競爭及在一個透明兼具公信力的環境下培育卓越人才。然而,没有新聞自由,公信及透明便無法存在。 可以預見的是,政府對媒體新聞自由的制約,只會是作繭自縛。此文章刊登于当今大马-新闻自由与言论自由